政策规定

2014年洛阳市家庭服务业工作要点


发布时间:2014年06月20日 浏览:9987次

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

2014年洛阳市家庭服务业工作要点

 

    2014年洛阳市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,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决策部署,紧紧围绕扩大供给促进就业主要任务,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、创新业态、拓宽领域、增强活力,不断提升家庭服务质量,推动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。

一、做好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工作

    着力推动“十二五“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涉及家庭服务业的三大重点工程的落实。加快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。指导各县(市、区)进一步做好(国发办 [2010]43号)和(豫政办[2011]97号)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。

二、促进家庭服务业诚信建设

    开展家庭服务诚信建设,引导企业、从业人员、家庭增强诚信意识。探索将家庭服务企业(单位)依法诚信经营情况纳入社会诚信体系,建立激励和惩戒并重的有效机制。

    加强企业经营和市场行为监管,开展家庭服务业市场清理整顿,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。

三、加强家庭服务业规范化建设

    开展家庭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修订,探索建立家庭服务业质量评价体系。

    加强对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的指导即支持,努力扩大行业协会的覆盖面,推动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建立行业协会,进一步发挥协会在加强家庭服务业行业自律中的作用。

    加快家庭服务业政策法规及制度建设,规范家庭服务企业、从业人员、家庭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。

四、强化家庭服务业职业化建设

    以家庭服务职业培训为重点,加大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力度,对城乡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(含家庭自雇的家政服务员),开展家庭服务技能培训,做到应训尽训;对参加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的,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,做到应补尽补。

    开展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鼓励家庭服务员、养老护理员等职业实行持证上岗;探索发布不同职业等级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市场工资指导价位,引导家庭服务从业人员通过提高技能水平增加工资收入。

    指导市内高等院校建立家庭服务业发展研究中心,重点开展理论研究,为发展家庭服务业培养教学、科研人才;在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建设一批家庭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基地,加强校企合作,为发展家庭服务业提供技能人才。

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技能竞赛活动。

五、完善家庭服务体系建设

    按照人社部《关于加强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》要求,积极完善工作机制,加强政策扶持,加大资金投入,强化基础保障,构建较为完善的城市家庭服务体系。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县(市、区)参加中心城市建设标准,结合当地实际,创建有地域特色的家庭服务网络。

    依托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,推动家庭服务站点建设,配备家庭服务必要设备和设施,引导家庭服务企业(单位)进驻社区。

六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

    进一步落实国办发43号文件,重点将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,并纳入地方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资金扶持范围。

    认真落实好现有优惠政策,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、公建民营、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,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、多层次的家庭服务,扩大居民消费。

七、推进家庭服务业产业发展

    认真抓好全国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和河南省家庭服务业20强50优创建工作,进一步扶持大中型龙头企业发展。巩固创建成果,总结经验,宣传推介一批国家和河南省家庭服务业知名品牌。开展家庭服务企业职业经理人培训,提高家庭服务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。

    加大对知名企业和品牌的培育推广力度,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,完善质量监控管理体系,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服务水平。

开展家庭服务业工作标识宣传推广和使用工作。全方位宣传推广家庭服务业标识,在全行业树立“把爱心送到家,把服务做到家“的优良风尚,打造具有鲜明中国家庭服务特色的行业文化,塑造行业精神。

八、加强家庭服务业就业工作

    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,积极鼓励和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、农村转移劳动力、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到家庭服务企业就业。

    通过劳务基地,采用招工对接、网络信息对接等形式,做好家庭服务输出地与输入地对口衔接工作。

    推进均等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,加强就业服务,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促进稳定就业,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。贯彻落实现有促进就业各项政策,对从事家庭服务业的创业人员给予相应扶持。进一步做好家庭服务兴业人员权益维护工作。

九、加强基础工作

    按照“十二五“服务业发展规划,实施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。发挥12580呼叫平台作用,进一步整合资源,增加投入,逐步实现信息服务资源互联互通。依托该平台,健全供需对接、信息咨询、服务监督等功能,为家庭、社区、家庭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性服务。

    依托协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,加强家庭服务业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,借鉴外地经验,扩大省内外合作与交流。

    充分利用电视、广播、报纸等媒介,大力宣传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措施和家庭服务行业先进典型,提升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。

    发挥市局工作简报、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网站的作用,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新鲜经验。

 

 

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办公室

   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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