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的通知(中就会字〔2015〕4号)
发布时间:2015年07月09日 浏览:3515次
关于举办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的通知(中就会字〔2015〕4号)
各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、就业促进会,教育、残联、体育等系统有关就业指导单位:
为搭建职业指导人员交流活动平台,评定职业指导优秀人员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,促进职业指导业务交流,提升职业指导工作水平,推进中国公共就业服务事业发展,中国就业促进会拟于2015年11月举办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会主题
不同群体职业指导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评定2015年星级职业指导师,展示星级职业指导师的“职业感动”风采;
(二)评选2015年职业指导师优秀成果和论文;
(三)组织开展首席职业指导师推选聘用工作,会议将公布本年度的推选聘用结果;
(四)针对不同服务群体开展职业指导的技术、方法和工具,以及互联网技术在职业指导工作的应用,开展专题介绍和交流研讨。
三、会议组织
(一)主办单位:中国就业促进会
(二)协办单位:北京春秋永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北京兰光赛尔教育科技中心
四、时间地点
2015年11月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参会人员
(一)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、各大专院校、残联、体育等系统已获取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;
(二)星级职业指导师代表,优秀成果和论文获奖代表,首席职业指导师及所在单位领导代表;
(三)其他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人员。
六、会议费用
参会人员请缴纳会务费(含资料费),每人800元。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。
七、工作要求
(一)请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、就业促进会,重视年会组织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及早开展星级职业指导师评定工作,组织推荐优秀成果和论文,组织开展首席职业指导师推选聘用工作,积极组织职业指导人员参与年会。对教育、残联等其他系统,请注意主动联系,深入宣传。
(二)请各地按照《星级职业指导师评定办法》有关要求,积极组织开展评定工作,确保此项工作公开、公正,有序进行。
(三)请各地按照《职业指导师优秀成果和论文评选办法》要求,积极发动职业指导人员参与评选工作。
(四)请各地按照《首席职业指导师推选聘用暂行规程》要求,积极组织开展推选聘用工作。
(五)各地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,向会议主办单位推荐或申请专题发言。
(六)请各地于9月16日前(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),将星级职业指导师评定结果及参评材料、备案的首席职业指导师人员名单及材料、参加优秀成果和论文评选的有关材料,寄送大会筹备组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(七)请各地提前组织人员报名,并于9月16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大会筹备组。
(八)本通知及《职业指导师优秀成果推荐和论文评选办法》等文件均可在网上下载。请登录“中国就业网”,进入首页右上方“活动推荐”栏目,点击“关于举办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通知及附件”下载文件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李金荣 陈保家 孙 笑
电 话:(010)84673561
传 真:(010)66181011
邮 箱:zyzds1116@163.com
邮 编:100101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天朗园傲城融富中心A座607室
附件: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参会报名表
中国就业促进会
2015年5月12日
附件
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参会报名表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职务 | 单位 | 联系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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