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关于举办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的通知(中就会字〔2015〕4号)


发布时间:2015年07月09日 浏览:3515次

 

关于举办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的通知(中就会字〔2015〕4号)

 

各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、就业促进会,教育、残联、体育等系统有关就业指导单位:

为搭建职业指导人员交流活动平台,评定职业指导优秀人员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成果,促进职业指导业务交流,提升职业指导工作水平,推进中国公共就业服务事业发展,中国就业促进会拟于2015年11月举办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年会主题

不同群体职业指导

二、主要内容

(一)评定2015年星级职业指导师,展示星级职业指导师的“职业感动”风采;

(二)评选2015年职业指导师优秀成果和论文;

(三)组织开展首席职业指导师推选聘用工作,会议将公布本年度的推选聘用结果;

(四)针对不同服务群体开展职业指导的技术、方法和工具,以及互联网技术在职业指导工作的应用,开展专题介绍和交流研讨。

三、会议组织

(一)主办单位:中国就业促进会

(二)协办单位:北京春秋永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
北京兰光赛尔教育科技中心

四、时间地点

2015年11月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
五、参会人员

(一)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、各大专院校、残联、体育等系统已获取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;

(二)星级职业指导师代表,优秀成果和论文获奖代表,首席职业指导师及所在单位领导代表;

(三)其他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人员。

六、会议费用

参会人员请缴纳会务费(含资料费),每人800元。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。

七、工作要求

(一)请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、就业促进会,重视年会组织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,及早开展星级职业指导师评定工作,组织推荐优秀成果和论文,组织开展首席职业指导师推选聘用工作,积极组织职业指导人员参与年会。对教育、残联等其他系统,请注意主动联系,深入宣传。

(二)请各地按照《星级职业指导师评定办法》有关要求,积极组织开展评定工作,确保此项工作公开、公正,有序进行。

(三)请各地按照《职业指导师优秀成果和论文评选办法》要求,积极发动职业指导人员参与评选工作。

(四)请各地按照《首席职业指导师推选聘用暂行规程》要求,积极组织开展推选聘用工作。

(五)各地可根据本地工作实际,向会议主办单位推荐或申请专题发言。

(六)请各地于9月16日前(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),将星级职业指导师评定结果及参评材料、备案的首席职业指导师人员名单及材料、参加优秀成果和论文评选的有关材料,寄送大会筹备组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(七)请各地提前组织人员报名,并于9月16日前将报名表报送至大会筹备组。

(八)本通知及《职业指导师优秀成果推荐和论文评选办法》等文件均可在网上下载。请登录“中国就业网”,进入首页右上方“活动推荐”栏目,点击“关于举办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通知及附件”下载文件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李金荣 陈保家 孙 笑

电 话:(010)84673561

传 真:(010)66181011

邮 箱:zyzds1116@163.com

邮 编:100101

地 址: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南路天朗园傲城融富中心A座607室

附件: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参会报名表

中国就业促进会

2015年5月12日

附件

2015年高级职业指导师年会参会报名表

 

序号

姓名

性别

职务

单位

联系方式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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